关于商标注册需要什么资料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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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标注册需要什么资料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

作者:北京佳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8-10 08:23:24

立体商标大致分为两类:

(1)仅由立体形状构成的立体商标;

(2)立体形状与文字、图形、符号、色彩等结合构成的立体商标。

前者再进一步细分,又可以分为:

(1)商品的立体形状;

(2)商品包装的立体形状;

(3)商品或商品包装的部分立体形状;

(4)独立于商品的装饰性立体标志;

(5)为提供服务所使用的物品的立体形状。

由于立体商标与形状有着密切的联系,也被称为形状商标(shapemark)。比较著名的立体商标如瑞士的三角形巧克力(170BI.EONE)、可口可乐的曲线型瓶身、阿迪达斯鞋的三条纹图案、奔驰车的星形标志、派克金笔的专用笔托以及麦当劳的金色拱门和小丑形象(麦当劳叔叔)等。

我国《商标法》的第9条、第10条和第11条规定了北京商标注册的一般条件。

第9条要求注册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第10条规定了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

第11条则规定原来不易识别的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性并便于识别的也可以注册(除此以外,针对三维标志区别于平面标志的特殊性,

第12条规定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但在实践中,对于立体商标的注册,如何运用这些原则性的规定,我国并没有具体的指引可遵循。)

申请人需提供北京商标注册人身份证明文件和商标注册号。具体包括:

①商标注册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以上文件需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签名。

②商标注册人如有变更的,需提供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商标正在转让中的,应提供商标转让人或受让人身份证明文件。

④提供商标注册号清单。

⑤邮寄办理的,申请人需提供接收文件的通讯地址。缴纳规费纸质申请需缴纳50元规费,电子申请需缴纳45元规费。如果各位还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商标注册的流程或资料的情况,欢迎随时联系我们咨询了解!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转让注册商标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转让注册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二、转让人如果在同种或者类似的商品上注册了几个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转让时应一并转让,不能单独转让其中某一个;

三、转让人应将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全部转让,不允许将注册商标指定保护的商品进行部分转让;

四、转让人用药品、卷烟、报刊杂志的注册商标,受让人应提交有关部门批准经营的有效证明文件;

五、转让正在许可他人使用的注册商标,转让人须征得被许可人的同意方可将商标转让给第三者。

1、巴黎公约专利的优先权原则

巴黎公约专利的优先权原则指的是巴黎公约成员国中的公民向本国提出了专利申请之后,如果再像其他成员国提出同样申请的话应该享有优先权。其中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优先权是12个月,外观专利的优先权为6个月。

2、巴黎公约专利的独立性原则

独立性原则指的是同一个申请在不同国家取得的专利权彼此没有联系。也就是说专利申请人在其中一个成员国取得了专利权但另一个国家不一定也能顺利取得。同样的,在一个国家被驳回不代表在其他国家会申请失败!

3、巴黎公约专利的强制许可专利原则

《巴黎公约》规定:各成员国可以采取立法措施,规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核准强制许可,以防止专利权人可能对专利权的滥用。如果某一项专利自申请日起的4年期间,或者自批准专利日起3年期内(两者以期限较长者为准),专利权人未予实施或未充分实施,有关成员国有权采取立法措施,核准强制许可证,允许第三者实施此项专利。

4、巴黎公约专利的展览产品临时保护

巴黎公约各成员国应该按照自己的法律规定对各个成员国领域内举办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产品和专利提供临时性的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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