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申请在先与商标先使用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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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申请在先与商标先使用有何不同?

作者:北京佳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8-01 08:58:54

版权登记、北京商标注册以及专利申请之间究竟有什么不同及联系呢,今天为大家详细列举一下这三者之间的区别。

一、版权登记可以使商标无效:比如一幅美术作品或者一些印刷在商品上的简单图案等,这是最先要考虑的就是进行版权登记以保护自己的劳动成果。版权的时效性是终生的,甚至在权利人逝世后的50年内,它也是生效的。如果版权被保护了,那么就算有居心不良的人用此来抢注商标也会无效的。著作权的产生是随作品产生而产生的,因此相比商标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而言,属于在先权利。按照我国《商标法》和《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与他人在先权利相冲突的商标和外观设计专利可以被撤销和无效。版权登记是证明这个作品是你的有力证据,如果一件美术作品(如图形)被他人申请注册商标,或者一个图形商标被他人在别的类别上抢注,此时,利用在先权利进行异议或撤销,成功可能性就比较大。

二、商标注册是区别于其它商品的利器现在,经济繁荣,市场上什么样的商品都能够买到。在同质化严重的商品中,什么才是凸显你商品价值的标志呢?当然是商标!同是手机,印上华为和小米的LOGO价钱就有差别。而图形商标在商标注册中的占比也非常大,图形不仅能够很好地传达出品牌的理念,还能让消费者更好地理解产品,从而产生出喜爱、享受等情感。值得一提的是商标的保护期限长达十年,如果到期可以进行续展。

三、外观专利打击同行的关键外观专利,也叫外观设计专利,一般指商品的外观或外包装设计等。很多畅销产品都是用外观专利来打败傍自己名牌的同行的。比如同是牛奶,其中一款畅销,如果有同行模仿其包装设计也出一款就算侵权。因为专利获得赔偿的案例多如牛毛,可见这外观专利的力度。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外观专利的保护期限也是只有十年,并且在期满后权利就终止了。那么版权、商标、专利那种最好呢,其实没有所谓最好的,只有最适合的,根据自身需要以及需要保护的项目选择不同的保护方法才是最正确的选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平台所发的一切原创或转载的内容,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商标申请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常听人说起商标申请在先原则,商标申请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商标局受理最先提出的北京商标注册申请,对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商标申请在先与商标先使用有何不同?

1、申请在先是根据申请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日期来确定的,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因此应当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作为判定申请在先的标准。

2、依照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我国采用的是申请在先原则。商标注册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一个问题中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关系进行权衡的结果。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

3、我国在采用申请在先原则的同时,法律上也肯定了使用在先原则的正当性。商标注册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一个问题中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关系进行权衡的结果。即如果两个以上相同或者类似商标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同时提出注册申请的,应受理使用在先一方的申请。

小编融洽提示:1、如同一天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申请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由国家商标主管机关通知申请人在三十天内提交该商标实际使用日期的有效证明,初步审定使用在先的商标。2、若申请商标系同日使用或均未使用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自行协商。协商一致后,三十天内将协商结果书面报送商标局,超过三十天达不成协议的,在商标局主持下,由申请人抽签决定,或者由商标局裁定。

目前,我国已进入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对知识产权的使用和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无论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还是从建设知识产权大国的要求来看,我们都需要用标准化的手段进一步实施知识产权的宏观管理基础,提高各类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综合能力,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更好地支持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

许多企业因为不知道商标的重要性而被忽视。因为他们没有注册商标,他们被其他公司抢先成为自己的财产。一般来说,商业品牌的视觉感知是非常重要的,无论是在大小企业还是服务行业,但好的品牌是企业发展的第一步。很多人认为公司制作的商标和名称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却忽略了所谓商标是国家商标局注册的。因此,北京商标注册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下面,我们将为您分享一个技术帖子,如何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

虽然商标查询结果显示可以申请,但提交后被驳回。很多企业不明白原因。是不是因为商标查询结果不准确?其实,这并不意味着商标查询不准确,因为商标查询有4个月的盲期,即商标申请已经受理,但一段时间内找不到。因此,避免这种情况的办法是在进行商标设计时尽量保留原设计,这样被拒绝的机会就会相对较小。商标查询看似简单,但也是一项技术性工作。没有一定的经验积累,就不能保证查询的准确性。

因此,一般正规组织商标查询工作由专人负责。商标代理人或代理机构具有丰富的商标查询经验,可以采用综合、拆分、跨行业等方式进行查询,并尽量保证查询结果的准确性。我们建议您在申请注册前,可以设计更多的商标,并委托代理人查询。结果出来之后,至少我们可以选择。或者当结果显示商标注册通过率不高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根据代理公司的意见对原商标进行修改,再次查询提交申请,降低商标注册失败率。

商标注册存在风险。虽然很多企业知道商标的概念,但并不知道相关的专业知识。很多人自己通过网站进行查询,由于专业的局限性,他们在查询后不会避免不准确的结论,所以盲目提交。如果别人已经注册了商标,我们会重新提交注册信息,被拒绝,提交注册的费用不会退还给我们,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如果没有专业人士的指导和建议,查询商标是否已经注册,然后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仍然存在一定的风险。如今,人们对知识产权的认识越来越全面。

目前,申请注册商标的公司越来越多,导致搜索结果数以百计。因此,建议您选择正规、可靠、专业的商标注册代理公司(ALEC知识产权)。另外,前期要做好准备,提前设计2-3个品牌,以便在品牌不过关的时候,及时把多余的品牌拿出来。对商标名称不予核准或者不予鼓励的,可以在专业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的指导下合理修改。

商标专用权质押是指北京商标注册人以债务或者担保人身份将自己所拥有的、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作为债权的担保。

根据《担保法》第79条的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出质登记。

质权人,更应认真仔细地调查清楚债务人的偿债能力,出质商标的权利状况等内容,具体准备工作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质押商标的权利状况和价值进行认真、彻底的调查和评估

1:质押商标的价值

2:出质人应当是质押商标的合法所有人

3:出质商标应当是有效注册商标

4:在先是否办理过质押登记或被人民法院采取了财产保全或执行措施

5:质押商标在质押前许可他人使用的情况

6:是否存在可能导致商标权利丧失的确权案件或诉讼或权属诉讼

(二)债权人与债务人和/或出质人签订质押合同及其从属的主合同,合同内容完整,并符合法律规定

质押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担保质押条款,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4:质押担保的范围;

5:质物移交的时间;

6: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对同一注册人在与质押商标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注册的相同近似商标应一并办理质押登记。

按照《担保法》的规定,出质的商标专用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因此可以依法转让是商标出质的前提按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因此在办理质押登记申请时,同一注册人在与质押商标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注册的相同近似商标应一并办理质押登记,以保证质押商标可以依法转让,从而保证质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将质押物变现以优先受偿。

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办理商标质押需要什么材料,如下:

(1)按规定填写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写》;

(2)出质人及质权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须经发证机关确认盖章);

(3)质押合同副本(外文本应附中文译本一份,以中文译本为准);

(4)质押商标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5)委托代理人办理登记的,应当提交被代理人(申请人共同)的委托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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