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商标申请办理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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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商标申请办理的步骤

作者:北京佳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6-04 08:39:03

不少人在注册公司前,往往对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还不是很清楚,趁着2019年的最后几个月,小编就跟大家说一说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有什么区别以及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需要的条件有哪些,毕竟根据政策给的时间,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只剩下半个月不到的时间,之后好不好办就不好说了。话不多说,我们直接进入正题!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到底有什么区别?说到这两者之间的区别,可能很多人都不能完整的说出来,以下小编给大家做个简单的区分:

一、首先说小规模纳税人的一个标准,那就是年应增值税销售额要小于500万元2个不能:一是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三大对象(销项、进项和应纳税额),二是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

二、一般纳税人的一个标准:年应增值税销售额大于500万元2个能:一是能进行健全的会计核算,二是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

三、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四大区别:1、税率不同,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有:13%、9%、6%、0几档;小规模纳税人只适用3%征收率。2、发票使用不用,一般纳税人的销售货物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购进货物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小规模纳税人的购进货物不予抵扣进项税额。3、财务处理不同,一般纳税人是按价款部分计入成本,税款部分计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小规模纳税人则是按照金额计入成本。4、应交税金计算不同,一般纳税人是按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的差额纳税;小规模纳税人是按照销售额乘以增值税征收率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

四、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两者能否互转?答案当然是能,不过我们首先要了解以下2个点!1、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只要满足一般纳税人条件的(见上文),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2、根据最新政策,在2019年12月31日前,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如果转登记后,连续12个月或者4个月季度的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则应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且不得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那么在了解了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后,大家在注册公司时,是选择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呢?

主要看如下几点。

1、看规模如果公司投资规模大,年销售收入很快就会超过500万元,建议直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如果估计公司月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建议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从2019年1月1日起,将享受增值税免征政策。

2、看买方如果你的购买方预计未来主要是大客户,很可能他们不会接受3%的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建议直接认定一般纳税人,否则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3、看抵扣如果你的公司成本费用构成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占比高,进项税额抵扣充分,通过测算估计增值税税负低于3%,建议选择认定一般纳税人,否则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4、看行业如果是13%税率的行业,且为轻资产行业。这类行业一般增值税税负较高,建议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否则选择一般纳税人。

5、看优惠看你所在行业能否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比如软件企业增值税超税负返还等增值税优惠政策,如果能享受,建议选择一般纳税人,否则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正在申请的商标能转让吗?答案是可以的,但是注册中的商标还不受法律保护,转让对于受让人来说有一定的风险。也就是说,这个商标,如果注册成功,自然转让就完成了,如果不能成功注册,那么转让就无从谈起了,这就是这类商标转让的风险。相对于商标而言,还在申请中的商标,在转让过程中,一定要做好合同,不然注册不成功,到时导致转让不成功,这个费用就不好说了。

如果需要转让请准备以下材料:(1)《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2)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转让商标注意的问题:首先要确认被转让商标的法律状态。

已失效的注册商标、处在续展宽展期且未提交续展申请的商标不能办理转让;被法院冻结、在商标局办理过质押登记的商标不能转让(质押登记中的商标必须在解除质押后才可进行转让)。对于申请中的商标,需要确认其申请流程是否已经结束,如果全部驳回的决定或裁定已经生效则不能办理转让。

企业在进行商标转让时大多会签订商标转让协议,但在中国,办理商标转让并不需要提供转让协议,而是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另行签署转让申请书。转让申请应当以受让人名义提交,因此应当由受让人签署代理委托书。转让人在转让申请书上的名称、地址应当与商标局档案记录的注册人或申请人名称和地址一致,所加盖的章戳或签字应当与商标原注册申请书中使用的印章或签字相符。

公司代理记账主要记的内容有:会计核算、帐务处理、税款计算、审核会计等,收费标准是小规模200元/月起价,一般纳税人400元/月起价。

第一:签订合同接受委托签订财务外包代理记账合同,确定代理记账服务项目及代理记账费用。

第二:接票时间:每月20号-30号

(1)届时客户将当月做帐票据送到我代理记账公司,或我代理记账公司将安排外勤会计到客户指定地点收取当月做帐票据,并对票据进行初步整理。

(2)对于新设立的从来没有接触过代理记账工作的客户,我们将帮助他们开立会计帐户,建立会计核算体系;

(3)根据客户提供的合法原始凭证(指:购销发票、入库单、领料单、款项汇出汇入底单及其他财务收支单据、有关经济合同等)编制会计分录;代理记账及结帐;编制会计报表。

第三:做账时间:每月25号-30号

(1)代理记账会计对客户票据进一步整理,对票据存在的问题与客户及时沟通,进行会计核算、帐务处理,税款计算。

(2)审核会计对代理记账会计做帐结果进行审核,包括票据完整性、合法性的审核、代理记账过程中的帐务处理正确性的审核、税款计算合法性的审核、往来帐的核对、并对客户帐务问题的隐患给予准确评估。在所有帐务审核无误后填制税务,纳税申报表,税收缴款书,并对纳税情况与客户沟通。为客户代理记账,并办理税务登记,减免税手续,一般税人申请手续、发票审批手续等。

第四:报税时间:每月1号-15号)

(1)代理记账会计将审核会计填制的税收缴款书交到客户开户银行,划转税款。

(2)代理记账会计到国、地税税务所上门申报。

(3)专人负责网上税务申报、个人所得税重点纳税申报。它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只能给出一个预估价:小规模200元/月起价,一般纳税人400元/月起价,下面的几个因素都会影响代理记账的报价

1、地域不同我国地域比较辽阔,每个城市的经营发展水平都不一样,所以就算是同一个行业,不同的地区在收费方面肯定是不一样的,当然,越是发达的城市,代理记账的费用就越高。

2、计费形式代理记账的收费方式也有不同,有的是按月,有的是按年。所以在进行了解的时候一定要确定方法也费用,其实按年一次性缴纳费用,这种方法是比较划算的。

3、纳税规模有的亲们也会发现同一家公司,对于不同的客户,在收取代理费用的时候居然是不一样的,只是因为纳税的规模不同。比如,一般纳税人收取的费用肯定比小规模纳税人的费用高。

4、开票情况这点应该很好理解吧,开的发票越多,在代理费用方面自然就越高了。

近年来,很多企业和个人都在注重商标,随着北京商标注册行业的迅速发展,其中个别的商标注册代理公司为追求高额利润,采用一些违法手段招揽业务,部分商标注册公司“承诺商标注册不成功全额退款”诱饵被罚。那么小编现对一些商标代理违法案件进行解析,以期达到警示作用。

一、对外宣传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指定代理机构”招揽业务案件:某公司为招揽业务,在其使用的《受理通知书》等多种自制文书材料的抬头上印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指定代理机构”字样,同时在其网站上宣传“本公司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指定代理机构”,在经营的商标数据中心网站上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指定代理机构”的名义进行宣传,这种行为构成虚假宣传违法行为,被北京市工商机关依法处罚款20万元。

解析:目前从事商标注册代理公司业务仅需在地方工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备案即可。所谓“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指定代理机构”,是属于虚假宣传。

二、给企业打电话或发传真,以企业名称混淆商标进行虚假宣传来招揽业务。案件:某公司上海分公司为招揽商标代理业务,事先收集有关企业的信息,在定向发给企业的传真件内容中谎称有第三方公司正将受害企业的字号委托其申请注册商标,进而诱导受害企业委托其代理商标注册,这种行为构成虚假宣传违法行为被上海市工商机关依法处以罚款18万元。

解析:企业名称的字号和商标同属于知识产权,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一般来说企业名称的字号和商标应该一致,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企业字号都需要用商标注册进行保护,虚构企业字号或版权事实误导企业注册商标都是违法。

三、以商标受理申请混淆商标核准注册,以虚假的不切合实际的承诺来招揽业务案件:北京某公司青岛分公司工作人员在联系业务时口头承诺“商标注册不成功全额退款”、“该公司和商标局长期合作达成协议,商标注册成功率达到98%”。“代理合同一式3份,客户、总公司、商标局各1份”。这种行为构成虚假宣传违法行为。被青岛市工商局罚款3万元。

解析:商标注册需要经过严格的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个别商标代理公司口头承诺保证商标注册成功,实际合同签订的却是商标注册受理通过。

四、利用网站对本公司进行虚假夸大宣传来招揽业务案件:我市某公司在网站上宣称“创业者大多数来自工商局、知识产权局具有丰富商标专利事务管理经验的领导干部及中青年骨干”、“拥有数十名律师、商标、专利代理人及美术设计师”等。经查实,上述内容均属夸大虚假宣传,其行为构成虚假宣传违法行为。被罚款3万元。

解析:企业的网站宣传应当真实合法,使用的数据应当真实、准确,不得进行夸大虚假宣传来招揽业务。

五、外地商标代理公司在我市冒用分公司名义进行违法经营。案件:济南某公司在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在我市租用场地开展商标代理业务,通过印制的台历、网站招聘信息等宣称其为“济南某公司青岛分公司”,在员工名片、工作牌上标注“济南某公司青岛分公司”,构成冒用分公司名义违法行为,被处以5万元罚款。

解析:外地商标代理公司如在我市进行经营活动,必须依法登记注册设立公司或办事处方可进行经营行为,否则即构成无照经营或冒用分公司名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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