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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文字商标注册申请流程等相关内容

作者:北京佳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1-21 08:40:25

很多商标在使用中,北京商标注册的需要做商标变更(变更注册人名义或地址)

(1)所需文件:

A变更申请书(根据申请办理的具体内容选择书式);

B.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

C.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D.申请变更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E.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2)注意事项:

A.商标注册人名义或地址变更,应将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

B.申请变更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企业的,应当出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部门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事业单位的,应当出具事业单位登记机关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出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变更证明。证明上的变更前名义和变更后名义应当与申请书上变更前名义和申请人名称相符。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仅需变更其中文译名的,应提供该外国企业或外国人申请变更中文译名的声明。

C.如果企业合并、兼并或分离,不应办理变更,而应办理转让申请手续。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移转的,也应当办理转让手续。

D.因行政区划名称的改变,而使注册人名义改变的,也应办理变更手续。但不需交送变更证明,只要在申请时加以说明即可。

E.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商标注册也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变更其注册人名义、地址或其它事项。

文字商标是一种主要的商标形式,由于其便于呼叫,大多数企业都会道选文字作为北京商标注册和使用。关于文字商标注册申请流程等相关内容,下面为大家进行详细介绍。由于文字商标具有表达意思明确、视觉效果良好、易认易记等优点,所以,商标的设计越来越趋向文字化。文字商标中采用的文字,包括汉字、汉语拼音字母、中国少数民族文字和外国文字。文字商标的文字书写不拘一格,楷、行、草、隶、篆,横书、直书、艺术体、印刷体、变异体均可使用。但必须突出文字商标易认、易记、易于呼叫的特点,力争使消费者目及则意达。在文字的运用上不得使用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和法律禁止使用的词语。

文字商标注册的特点有:一是文字商标易于呼叫,具有表达意思明确、视觉效果良好、易认易记等优点。这样,它在企业商标体系中占有核心地位。所以,商标的设计越来越趋向文字化;二是文字商标受民族、地域的限制。如汉字商标在国外就不便于识别。外文商标在我国也不便于识别。少数民族文字,也受着一定地域所限;因此,在使用民族文字的同时,一般需要加其他文字说明,以便于识别。文字商标注册申请流程包括哪些内容?文字商标注册流程包括查询、提交、审查、公告和领证。

1、商标查询。在申请之前进行查询,这样才能使该商标最大可能地获得商标证书,同时,一个注册商标从商标局受理到公告,一般需要近一年时间,如果注册的商标没有经过查询而被驳回,不仅浪费了金钱,更重要的是浪费了时间,耽误商标的使用。商标注册查询办理就到商标注册网。

2、商标申请资料准备与提交。申请资料包括申请人签名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准备好的资料由商标代理公司整理并上交到商标局,等待申请受理。

3、商标审查。审查主要包括形式和实质两个方面,形式审查是针对提交的资料是否准确、商标名称是否违反商标法的规定等进行审查。而实质审查不仅要对申请材料的要件是否具备进行审查,还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查。实质审查耗费的时间也比较长。

4、商标公告。公告包括初审公告和注册公告。在初步审定公告后,经过3个月异议期而无异议或虽经异议裁定程序但异议不能成立时,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对申请注册的商标予以注册时所发布的公告。

5、领取商标注册证书。申请注册的商标经核准注册后,由商标局发给商标注册人《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证》是商标注册人对其商标享有专用权的正式法律凭证。

专利规避设计是指为了规避专利保护范围而对现有的制度设计进行修改,重点是如何使用不同的结构来实现相同的功能,避免侵犯他人的权利。专利规避设计的好处:

1.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可以使它们更有竞争力。规避的重点是改变产品,通过二次研发避开专利雷区,开辟创新之路,形成自身的竞争优势。

2.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可能会产生新的专利。被规避产品获得专利,避免被他人申请规避,研究潜在竞争对手的规避设计策略和特点,找出趋势,检查和测试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检查和填补空白,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机制,更好地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3.避免侵权可以避免恶意侵权。在海外企业在华设定的专利保护已经形成“专利雷区”的现状下,无论规避结果如何,规避设计都可以证明是“无意侵权”。

4.就国内外企业在资本、规模、品牌实力和科研实力上的不平衡而言,设计专利规避是不可避免的,也是合理的。

最近常有客户咨询些北京商标注册问题,我们来挑选些具有代表性的问题和大家分析一下。某A想自己注册一个服装品牌,经过反复思量选择了巴黎靓装这个名称,但是又听说对品牌中的地理名称有限制,感到有些担心。请问有限制的说法是真的吗?如果是,我们具体又应该注意些什么呢?至少某A还有意识到商标名称的风险性,在实际情况碰到的申请人,对商标注册的一些限制条款知之甚少,甚至在很多时候,抱怨我们怀疑我们代理人的水平,转身交给其他商标代理公司办理商标注册事宜。在此特别提醒商标申请人,如果您想在品牌名称中加入地名或其他,请仔细核实以上条件,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商标法》相关规定:第十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

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商标是企业和产品的标识,商标的使用是区别不同商品或服务来源最重要、最本质的途径和手段,商标有助于引导消费者认牌购物或消费。不少企业为了能使自己的品牌与众不同,让消费者记住自己,而特意选择一些特别的商标申请注册。

有这种强烈的品牌意识固然是好,但我国的商标法明确规定注册商标的一些限制条件我们必须了解清楚我司顾问建议商标取名可以按照内容健康、显著性强、寓意深刻、易认易记的原则,除了法律禁止的字眼不可取外,一定要具有显著性,这样商标更利于企业品牌宣传。一个好商标就是一个极好的广告。另外也提醒商标申请人切勿相信商标注册包过服务,前期商标代理人做好的排除近似商标的工作也只是将商标风险降至最低,却无法根除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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