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标注册不予受理的原因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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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标注册不予受理的原因汇总

作者:北京佳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8-30 08:50:55

商标注册申请通过后,企业会收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下发的受理通知书。但是,也有很多商标在注册申请中拿不到商标受理书,出现不予受理的情况。在这里,小编将北京商标注册不予受理的原因做如下汇总。

1、未使用规定书式或错误使用书式的,如:注册用的是转让申请注册等文书;

2、申请书未按照规定打印的,如:要求必须打印是手写的且无法辩认的;

3、申请书中申请人名称、所盖章戳或签字、所附身份证明复印件不一致的,如:营业执照是北京晟通阳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印章是北京晟通阳光商标专利代理有限公司;或个体户主是张三,申请人是李四。

4、申请书填写有缺项漏项的,如申请人地址未填写完整,或未写上商品或服务项目的;

5、申请书中未能填写国籍或无法确认国籍的;

6、未提供从事生产、制造、经销商标或服务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如:个人用身份证申请,未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其他营业执照的;

7、用自有照片或他人照片申请肖像商标未附送经公证的肖像权人表示同意声明的,如儿子用父亲或母亲的照片申请商标,未附送公证书的;

8、申请人声明是共同申请人未提交共同申请人资质的或在商标种类填写中明显存在错误的;如:一人申请选择共同申请的;

9、申请文书中未附送商标图样的,或附送商标图样极不清晰无法辩认的;

10、申请人未外国人或公司,申请书未使用中文的;提交的.....、证明文件盒证据材料是外文的,未附送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申请人或代理机构公章的;11、申请文书中指定颜色而未附送黑白墨稿或未指定颜色而直接粘贴彩色图样的;

12、申请文书未能加盖章印或提供签字的;

13、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商标未填写商标说明的或者不符合《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

14、申明申请注册集体商标,未提交集体组织成员名单的或未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证明其或其委托机构有监督检测能力的证明文件的;

15、国外申请人未填写英文名称或英文地址的;

16、境外公证未同时附送认证文件的;

17、台湾申请人地址出现中华民国、R.O.C等名称的,澳门申请人未加上中国的;

18、未向商标局缴纳规费的;

19、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但申请人期满未补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进行补正的;

20、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想为您的企业商标获得帮助,请随时咨询我司商标注册公司

商标注册公司提醒大家为了督促商标注册人及时、合理地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防止商标资源的浪费,按照我国有关商标法律的规定,在一定的合理期不使用注册商标的,商标局可撤销其注册商标。有的人认为,商标一旦经过注册登记,无论是否使用,都应当属于商标注册人,商标使用权永远都属于商标注册人,他人不得随意剥夺。

但商标注册公司提醒,为了督促商标注册人及时、合理地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防止商标资源的浪费,按照我国有关商标法律的规定,在一定的合理期不使用注册商标的,商标局可撤销其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不但该商标不会产生价值,发挥商标功能和作用,而且还会影响到他人注册登记或使用,实际上有碍于他人申请注册与其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因此,《商标法》规定,商标局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撤销连续三年没有正当理由不使用的商标。对于有正当理由而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注册商标,不予撤销。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向商标局申请撤销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注册商标的,商标局应当自收到撤销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即商标局最长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作出是否撤销商标的决定。商标的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最后,商标注册公司再次提醒大家,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行为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并说明有关情况。商标局应当通知商标注册人,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商标在撤销申请提出前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期满不提供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证据材料无效并没有正当理由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申请涉外专利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申请人应提供以下信息:

(1)(要求优先权的)在先的中的国专利申请文件,包括请求书、受理通知书及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摘要等;

(2)发明人的姓名及地址(中英文);

(3)申请人姓名(名称)及地址(中英文);

(4)申请国别的及申请专利种类;

(5)现有技术资料。

2、中国申请的公开期限。中国申请自申请日起满18人月予以公布。申请人如果在自申请日起一年的后准备向国外提出申请,虽然丧失了优先权,但只要该在先申请尚未公开,仍可以向它国提出申请。

怎样选择涉外专利申请国家?

以下三个原则可以帮助你选择申请专利的国家(含地区,下同):

1)专利产品有较大或潜在较大的消费市场的国家,例如,中药专利可能在东南亚国家的更有市场;

2)专利产品有较大生产能力的国的嗯家,例如,移动通信产品在韩国的消费市场并不大,但韩国是一个有着较大移动电话生产能力的国家,因此,有关移动电话的专利申请,可以考虑韩国作为一个申请目标;

3)具有较大同类产品交易市场的国家,例如,香港是玩的具转口贸易较多的地区,玩具专利就可以考虑在香港取得专利注册。

总之,选择申请专利的国家的最主要分析的是专利技术与目标申请国之间的关系,同时,还必须考虑的另一个因素就是申请外国专利在经济上的支付能力。

(l)构成要素不同。企业名称一般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组成。商标只能由与他人提供的服务区别开来的显著部分构成。

(2)功能不同。服务商标仅区别不同的服务出处,企业名称则可以识别不同企业的经营,包括服务和商品。一个企业可以有多个服务或商品的商标,但企业名称一般只有一个。

(3)适用的法律程序不同。服务商标只要不违反《商标法》所禁用的条款,不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不经注册就可使用,只是没有专用权。企业名称则必须经国家指定的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才能使用。

(4)专用权范围不同。服务商标一经核准注册,在全国享有专用权。企业名称仅在规定的区域内享有专用权。

(5)表现形式不同。服务商标的表现形式是文字、图形及其组合,企业名称只能用文字表示。

(6)适用法律不同。各国规范企业名称的法律有很大差异,商标则是用《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规范。

(7)商标可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企业名称不得单独转让,也不允许他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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