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标注册有哪些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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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标注册有哪些原则

作者:北京佳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4-19 08:34:57

北京商标注册申请的原则是什么?我们将在下面为您分享商标注册原则的内容。商标注册原则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接受并最终确认商标权归属的行为基础和法律原则。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的原则是:商标在先申请原则和商标自愿注册原则。商标申请的优先权原则是什么?商标申请的优先权原则是指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就相同或者近似的商品申请同一个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的,商标局应当受理首次商标注册申请,驳回以后的商标注册申请。

在先申请以申请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为准。商标注册申请日为商标局收到申请之日。因此,以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之日为确定申请优先权的标准。商标自愿注册的原则是什么?自愿注册原则是指商标使用人是否申请商标注册,取决于自己的意愿。在自愿注册原则下,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未注册的商标可以用于生产服务,但用户没有独占使用权,除驰名商标外,无权禁止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标。在实施自愿注册原则的同时,我国规定对少数商品使用的商标适用强制注册原则,作为自愿注册原则的补充。

目前,只有烟草产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禁止生产、销售无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这两条原则各有利弊在先申请原则只需以商标注册申请日为审查依据,便于操作,但不利于对商标使用人的保护。先用原则可以保护使用商标的人,但由于需要审查申请人首次使用商标的证明,操作起来并不容易。此外,登记是不确定的,可能会因为其他人提供的证据而被撤销。商标注册原则的内容在此由商标注册网站的顾问共享。

我刚去一家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工作,经常能碰到客户提出的各种商标注册的问题,我知道不是所有的商标都可以注册,但又不清晰具体哪些商标不能注册,能详细讲解下吗?  

商标注册不是随心所欲的,要知道哪些商标不能注册可参考以下: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缺乏显著特征的。  

我国《商标法》对哪些商标不能注册有明确规定: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7)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9)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10) 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11)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12)缺乏显着特征的。  

(13)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14)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 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15)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 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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