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标注册被驳回的原因有哪些

北京商标注册代理电话

产品分类

联系我们

  • 北京佳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北京商标注册被驳回的原因有哪些

北京商标注册被驳回的原因有哪些

作者:北京佳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4-03 08:14:55

北京商标注册是获取商标的主要方式,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想要拥有商标,需做好商标注册申请工作,但是在申请注册之前,应该对商标有一个全面的了解。由于商标注册涉及到很多专业知识,所申请注册的商标被驳回的几率不小,因此很多企业都会将商标注册申交由专业的商标注册代理公司。那么商标注册被驳回的原因有哪些呢? 

(一)商标被驳回的硬性理由 

(1)明显标志:国家、军队、国际组织、红十字、红新月等标志,带有歧视性和欺骗性的,县级以上地名及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等。 

(2)显示不完全: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质量,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主要原料、商品的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它特点,缺乏识别显著性的,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便于公众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3)以三维标志申请的,仅由商品自身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要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的。 

(4)复制、摹仿、翻译他人已在中国申请注册或未在中国申请注册保护的驰名商标,容易给他人造成误认,不便于识别的。 

(5)《巴黎公约》的禁止性规定:性质具有侵犯被请求给予保护的国家中第三人既得权的商标;缺乏显著特征的商标,完全是用在商业中表示商品种类、质量、数量、用途、价值、原产地或生产日期的符号、标记所组成的商标,以及被请求给予保护的国家的现代语言或正当商务实践中惯用的符号标记所组成的商标;违反道德或公共秩序,尤其是具有欺骗公众性质的商标。

(二)商标被驳回的其它原因 

(1)同一类别相同商标的; 

(2)同一类别近似商标的; 

(3)同一类别中商标有部分相同、部分近似的; 

(4)不同类别却是保护同一种商品的; 

(5)不同类别却是保护类似商品的; 

(6)相同商标或近似商标,申请日期在后的。由于商标具有巨大的商业价值,因此企业应该加强商标意识,如果没有专业的商标注册经验,在注册过程中商标被驳回了将会很麻烦。

其实,随着商标越来越多人注册,很多小伙伴会发现,商标越来越难注册了,但看到一些商标自己很喜欢这个商标名称,又注册不下怎么弄呢?按照商标法的规定,为不占用商标资源,可以向目标商标提出商标撤销三年不使用来无效商标,而且商标撤销三年不使用的理由相对来说比较简洁。那商标撤销三年不使用是什么意思?

商标撤销三年不使用法律的规定,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商标,商标局可以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三年的期限从注册之日开始计算。注册商标应当连续使用,如果注册商标已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上述所指商标的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业务活动。

从本质上说,商标的使用应当是具有商业意义的使用。单纯的商标注册信息的公布,或者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作的权利声明,不应视为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的使用。上述所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时间的审查,是从商标局收到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文件日起向前推算三年。商标注册人在其注册商标被人以连续3年不使用为由提出撤销申请后才开始使用的,其使用行为无效。商标局在收到申请人提出的撤销申请后,商标局将通知商标注册人,限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提供该商标在上述三年时间内的使用证据或者不使用的正当理由。

逾期不提供使用证据或者证据无效的,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对商标局的撤销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审理决定维持商标局撤销决定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那么商标遇到被撤三的时候怎么办呢?当然是找靠谱的商标代理机构处理啦。我司是你商标的好伙伴!

 

版权所有:北京佳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