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标注册需要知道的七个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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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标注册需要知道的七个流程

作者:北京佳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1-07 08:46:32

商标是一个企业的标志,也可以说是一个企业文化的表现形式。代表的是一个企业的形象,对商标的保护可以让你的企业信誉、企业形象得到保护。那么北京商标注册需要知道的七个流程是如何的?

商标注册需要知道的七个流程:

1、商标查询:为了确保商标注册的成功,首先要进行商标查询,查询是否存在在先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

2、提交申请:提交商标文字或图样的电子版。如委托代理公司进行注册的,需提供企业带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签署代理协议;如自己注册,需要到北京国家商标总局进行申请

3、缴纳商标注册费

4、商标形式审查

5、商标实质审查,审查注册商标在相同类别上有无在先申请的近似商标,如有近似,则驳回商标申请

6、商标公告(3个月),公告期内任何人都有权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

7、颁发商标证书。商标注册申请被核准后,便会把该商标的详细资料记入注册纪录册,并向申请人发出注册证明书。注册日期会追溯至提交申请当日,换言之,作为注册商标拥有人的权利,应由提交申请当日起计。

商标构成要素是商标成立的前提,但并非所有符合这一要素规定的商标都能得以注册。我国商标法第10条规定了某些标志禁止作为商标: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7)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如果公司取消商标怎么办?诚然,公司被撤销并非好事,但我们也必须接受这一事实,在合理范围内减少公司被撤销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其他损害。公司注销后商标可以转让吗?当然,答案是肯定的。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被撤销企业的商标仍可以转让,公司注销后商标可以转让。

但需要注意的是,商标转让需要在公司注销后一年内办理商标转让手续。一年后未办理商标转让手续的,可以由任何人向商标局申请注销。同时,公司商标注销应根据公司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处理。具体治疗方法有三种:

(1)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商标在清算时未被处置的,转让方为乡镇企业主管单位、乡镇政府企业资产总公司、国有企业主管单位国有资产局,但应出具相关权属证明。

(2) 私营企业的商标在企业注销前未被处理,又不能指定继承人的,视为被废弃。企业注销后,不得再转让商标,不得订立无主体资格的转让合同。

(3)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商标注销后,商标负责人凭有关身份证明和工商部门出具的出资证明办理转让。

1、 首先,要准备好商标转让的相关材料:

(1) 商标转让申请书由双方签字盖章。

(2) 商标转让双方企业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3) 商标转让对应的注册商标证书

(4) 商标专利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 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当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署确认的中文译本。

2、 商标转让流程:

(1) 企业商标转让双方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协议。

(2) 商标持有人应当在3-5个工作日内对商标进行公证,并取得《商标声明公证书》。

(3) 向商标局提交所有商标转让材料并支付转让费。

(4) 等待商标局出具受理函,一般在1-2个月左右,并开始审查。

(5) 商标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8个月内发布公告,并向双方签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书。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在国内商标申请所遵循的规则就是“申请在先原则、自愿注册原则”。在申请过程中如不符合此规则的一般都是不予公告。  

当然了,世事无绝对,任何事情在没有结果之前都不是绝对的;所以商标申请也是相同的,近期就有小伙伴找到小编询问有关事情如何解决“如果你所申请的商标已经存在,但是却无人认领,应该如何处理?”对此,不止大家是如何看待的呢?

可能对于一些不太了解商标申请的人,可能就会犯难了,但是对于了解的人,就不会显得很困难,下面我们就详细聊聊。 

在对这个问题回答之前,小编要先告诉大家的是“商标权以及商标权主体”等相关问题,很多人都了解商标权主体即是我们常说的商标权人,是指依法享有商标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但需要注意的是,商标权是有权利时限的,而因为自然人会死亡,企业也可能宣布破产后注销,所以商标权利主体本身也存在着会消亡的可能。 

就目前已知法律规定条例方面,对于无主商标,并无明确规定。所以小编在这里也不过多的介绍了。 

最后一点就是,想要有效避免商标资源浪费方法还是需要主权人在处理商标事宜时要“负责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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