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标注册的六大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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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标注册的六大误区

作者:北京佳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12-30 08:05:21

北京商标注册的六大误区

误区一:拿到商标受理通知书就等于拿到了商标解读:拿到商标受理通知书并不等于拿到了商标权。商标受理通知书仅仅代表申请人的商标申请书件符合商标局的形式要求,商标申请被受理,商标申请还没有进入实质审查,申请人尚未取得商标权。

误区二:我还没有商标,我随便用个名称当作我的商标解读:商标不能随便用,尤其是代表注册商标符号的更不能乱用。在没有进行商标检索的情况下,乱用商标有三种后果,一是构成侵权行为,侵害他人在先权利,如他人的注册商标权;二是构成一般违法行为,有可能受到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三是构成冒充注册商标行为,严重的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触犯了刑法,构成犯罪。

误区三:我已经有注册商标了,我的产品印上我的注册商标,就没有风险了解读: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范围限定在商标局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内,超出这个范围,就超出了商标权人的私权范围,超出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并仍然加注注册商标标记的行为,有可能构成侵权行为或是一般违法行为,严重的有可能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构成犯罪。

误区四:我觉得我当时申请商标时的商标样式不好看,我改动一下再用,还是我的注册商标 解读: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颜色或其组合但仍然加注注册商标标记的行为是不规范使用注册商标的行为,也是不合法的,依据《商标法》第49条的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商标使用乱改动商标样式,有可能会失去商标权。

误区五:我已经有了一个产品商标,我有权利许可他人加盟我的商业模式,使用我的注册商标了解读:拥有产品商标并不等于毫无风险许可他人进行加盟,产品商标的使用范围仅仅限定在核准使用的类别和商品中,不包括提供服务,比如许可他人进行特许经营,开设加盟店,在店铺的门头上使用商标的行为是一种服务商标的使用,这时候许可人仅拥有产品商标是不够的,有可能在许可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产生法律风险。

误区六:我申请了很多商标,代表我有商标权,我平时不使用也没关系解读:商标权是一种将社会公共资源运用合法手段转化为私权的权利,长期不使用注册商标,导致对社会资源的浪费,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以连续三年不使用理由撤销该注册商标。总之,在商标的申请、注册、授权和转让中,确实存在着很多误区。但是有误区并不可怕,只要大家多学习商标和知识产权方面的知识就能轻易避免。

大家知道,技术的研发是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的,很多专利有可能是发明者毕生的心血,所以为了保证自己的发明不受到侵权,就一定要进行专利申请。下面就由小编跟大家详细介绍下进行专利申请的好处。

第一,如果持有3项以上的发明专利的话,就可以申请加入到发明家协会,成为一名发明家,这对发明者以后的事业发展是非常有帮助的。

第二,如果进行专利申请的是大学生朋友的话,就能够完成在校的创新学分,除此之外,以后无论是考研还是毕业找工作都能够为自己增加砝码,让自己比其他学生更有优势。

第三,如果是申请专利成功的公司员工,有了专利证书跟没有专利证书的员工相比,个人能力会更高一些,所以更容易获得公司的提拔和重用。

第四,如果是大型企业的技术人才通过了专利申请,还能够利用知识产权获得公司的股份或者股权,成为企业的股东,每年都能够获得一笔数目不小的股权分红。

第五,如果是拥有专利证书的老师或者科研人员,在评职称的时候,凭借专利证书是可以获得加分的。

第六,如果是公务员或者政府官员,有了专利证书不仅可以在评职称的时候作为重要的依据,还能够获得不同程度的提拔晋升。

第七,对于有意向出国移民的朋友来说,有了发明专利证书,就能够更容易的通过技术移民,并且办理签证的速度会更快一些,签证成功率比其他人要高的多。

综上所述,进行专利申请的好处是非常多的,不管大家是从事哪个行业,如果拥有了专利证书,对大家来说都是非常有好处的。当然,更为重要的是,进行个人专利申请能够有效的保护自己的发明不受到侵权的伤害。

商标注册人的权利主要是指对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对该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一、商标注册人的权利  商标注册人的权利主要是指对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对该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商标专用权应当包括: 

1.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其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在相关的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商标。

2. 独占权: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3. 许可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形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4. 禁止权:对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商标注册人有权予以制止。

5. 设立抵押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经营活动中以其注册商标设立抵押。

6. 投资权:商标注册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投资。

7. 转让权:商标注册人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有偿或者无偿转让给他人。

8. 继承权: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可以依照财产继承顺序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二、商标注册人(商标所有人)的义务 : 

1. 商标注册人应当对其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负责。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时,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  

2. 商标注册人应当严格按照商标法律的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其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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